来稿须知
[1]本刊除印刷版外,还有光盘版和网络版等电子版本。稿件一经采用,所有版本的版权即由作者转让给本刊。
[2]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语句通顺、文字精练、标点符号正确、数据可靠。
[3]参考文献应保持在5条及以上。参考文献中的作者为1~3位时应全部列出,多于3位时只写前3位,后面加“,等”即可;多位作者之间用逗号“,”隔开,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顺序要规范。
[4]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5]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6]注释一律采用脚注。脚注用小五宋体,包括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页码,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序号标注,每页单独编号。
[7]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城市、邮编)、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民族、籍贯、学历、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8]摘要应为论文主要内容的浓缩和提炼,要求以“[摘要]”表示,不应使用诸如“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评价性语言,字数在300字以内。
[9]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