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论文中标点符号的精确运用
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对于标点符号的摆放位置需格外留意,以确保文章的规范性和易读性。具体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在正文中,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以及冒号等标点符号,通常应占据一个字的空间,并且不宜出现在一行的开头位置。
引号、括号以及书名号等成对出现的标点符号,其前半部分应避免出现在一行的末尾,而后半部分则不应出现在一行的开头。
破折号和省略号均占据两个字的空间,且在使用时应保持其完整性,不可在中间断开。同时,连接号和间隔号通常占据一个字的空间,在书写时,这四种符号应确保上下居中,以保持版面的整洁与美观。
着重号应标注在所需强调的字的下方,以突出其重要性。
二、关于论文中数字用法的严谨规范
在论文正文中使用数字时,需遵循以下规则,以确保数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包括:
(1)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具体时刻的表述。
(2)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的标注,例如民国38年(对应1949年)和昭和16年(对应1941年)。
(3)各类记数与计量,涵盖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以及约数等。
应当使用汉字的情况则包括:
(1)当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固定的词汇、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特定修辞色彩的语句时,如“一律”、“十五”计划以及“白发三千丈”等。
(2)在不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中,对于一位数的表述,例如“一个人”和“三本书”。
(3)星期几的表述应一律使用汉字,如“星期六”。
(4)夏历以及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应使用汉字进行表述,如“正月初五”和“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此外,还需特别注意年份的完整表述,如1980年不得简写为80年,1950-1980年也不得简写为1950-80年,以保持论文的严谨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