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作者咨询提到电子书号能否用于评职称的问题。答案是:能,但要结合具体的评审文件要求来看。如果单位认可电子书作为评职材料,那么就可以申请电子书号出书;反之,如果单位不认可,那么电子书号出版的专著就不能用于评职称。
电子专著,是指其书号的性质是电子版的。这意味着电子书号的书只能在网络上传播,或者以光盘形式发行,不能大量印刷纸质书,顶多印刷几十本作为样书或存档之用。
为了保险起见,大家在出书评职时最好提前了解评职单位是否认可电子书号。如果评职文件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则说明是认可电子书号的:
评职文件中明确注明电子书号也可以采用;
评职文件中注明要有ISBN书号,而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也是带有ISBN的。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职文件中要求书籍必须具备ISBN及CIP数据,那么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则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是不带CIP数据的。不过,电子书号和单书号一样,都是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的。
此外,出版的著作想要得到评职称的认可,还需要注意作者在书中署名的位置、所撰写的字数、以及著作的出版时间是否在评职称的有效期内。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出版的著作要符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因此,在决定出版电子专著之前,大家一定要先确认好自己单位的评审要求,仔细查看评审细则,然后再做出决定。毕竟,即使电子专著的价格再便宜,如果出版了却不能用于评职称,那也是白白浪费了金钱和时间。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