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评职称是否会认可?
时间:2024-04-07 09:56:04

在学术领域,论文署名问题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特别是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身份认定,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这不仅对学术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对硕士、博士的毕业要求、求职市场以及学术考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许多科研人员和学者为此心神不宁。


一篇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评职称是否会认可?

那么,何为共同一作?共同一作,即共同第一作者,也被称作并列第一作者。这里的“共同”或“并列”意味着两位或多位作者在论文中的贡献和参与程度是完全相同的,他们共同分享了第一作者的身份,且在署名上并无先后之分。

事实上,共同第一作者这一概念并非源自我国,而是科研领域的一个“舶来品”。在我国学术期刊的传统署名方式中,若一篇论文由多位作者共同完成,通常会根据其各自的贡献程度进行降序排名,比如我们常见到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等。即便在某些情况下,两个作者的名字被并列摆放,也往往会被默认为前者是第一作者。不过,随着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日益频繁,我们也借鉴了国外期刊的做法,引入了通讯作者的身份,这相当于邀请某个权威人士来为投稿的论文质量进行担保。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这些变化,本土的学术期刊至今仍未形成“共同第一作者”的署名习惯。

共同第一作者的引入,无疑打破了我国过去那种单一的、基于作者贡献程度的降序排名署名方式。这一变革适应了当前国际合作、机构间合作不断增多的科研环境。然而,正因为“共一”缺乏一个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这也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比如“署名灌水”等。因此,有关“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署名问题,一直在学术界备受争议。

随着我国学术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对于共同第一作者的看法和评价也开始出现分歧。在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定的过程中,有些单位开始弱化“共一”与“一作”之间的区别,但也有一些学校对“共一”的含金量表示质疑。不可否认的是,与单独的第一作者相比,共同第一作者的含金量确实有所降低。

那么,对于希望进行职称评审的学者来说,共同一作的身份是否会被评职单位所认可呢?

这主要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规定。为了明确这一点,学者们需要查阅本单位公布的职称评审文件,特别是其中的论著条件和相关附录。这样,他们就可以了解自己在署名共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职称评审中获得加分。如果单位不认可,那么在选择公开发表文章时,他们应该优先考虑成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例如,某些评审条件可能会明确指出:“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或者有的会规定:“公开发表的‘论文’若非特别注明,均指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期刊上的成果。”

总的来说,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问题,确实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和考量。希望以上的分析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如果仍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随时咨询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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