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学报征稿启事
时间:2023-11-29 11:41:17

1.jpg

欢迎您投稿!本刊采取网站投稿方式,请在首页进行作者注册后登 录,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投稿操作。为提高刊物质量、完善学术规范,本刊对来稿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请作者予以协助,来稿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学术道德、版权、涉密等问题说明
(1)来稿需符合本刊道德声明和收录声明。
(2)切忌一稿多投。在学术会议上仅宣读交流过的文稿,不属于一稿多投;但经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的,请勿投递本刊重复发表,否则,一旦发现,将按照一稿多投/一稿多发情形进行处理。
(3)本刊已引入知网查重系统,所投论文与已发表论文(包括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超过20%不予收录。
(4)作者应保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合作的论文,署名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若因著作权而引起争议,本刊不承担责任。
(5)来稿应具有合法性,即不存在抄袭、剽窃、侵权等不良行为。如发现上述不良行为,本刊将据实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并不再接受第一作者的投稿。作者文责自负,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6)来稿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凡涉及作者单位工作内容者,须有作者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7)投稿作者须转让论文版权(含各种介质的版权)给编辑部,并签定《版权转让协议》(在投稿系统上传)。

二、投稿事项
(1)来稿应主题突出、论证严谨、数据准确,重点突出作者本人的创新部分。
(2)稿件要求详见稿件格式要求,并参照文本格式(正文模板和个人信息及作者简介)。
(4)系统内投稿时,请完整填写“添加作者信息”部分(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 稿件中不再出现以上内容,并请注意避免影响匿名审稿的行为或注文出现。在上传正文稿件之后,以添加附件的方式上传一个独立的包含作者信息的word文档。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国防科研基金等项目的论文,经审稿录用后,可优先发表。

三、审稿事项
(1)本刊审稿周期为3个月,刊登周期为6个月。
(2)为提高刊物质量、完善学术规范,本刊对来稿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请作者予以协助。请注意避免影响匿名审稿的行文内容或行为。

四、出版事项
(1)编辑部编辑稿件时有权对录用稿件作适当删改。
(2)《通信学报》暂时不接收以在读硕士生(尚未取得硕士学位)为第一作者的投稿。通信作者只能有1位,若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人即可不在文章中标注,否则需要注明“通信作者:姓名,邮箱”。作者在系统内上传稿件后,不可更改作者信息,包括新增作者、调整作者署名顺序。作者对录用稿件的最终版本确认后,不可再修改稿件基金项目和大段落文字。
(3)本刊于每月25日出版。来稿发表后,本刊免费赠送该期期刊一本(通过印刷品邮寄方式邮寄给第一作者或作者要求的联系人),并酌致稿酬。
(4)本刊不收取稿件处理费(APCs);初审通过后收取审稿费(300元/篇);录用排版后根据篇幅收取版面费(600元/面)。
(5)录用的稿件(每篇稿件都有自己的doi)将在《通信学报》官网和中国知网首发。印刷版将根据出版计划发布。
(6)《通信学报》是一本开放获取期刊,允许任何非商业用户免费阅读、下载、复制、传播、打印、检索、链接本期刊内文献,或将其用于任何其他合法目的。引用本期刊文献内容需注明文献出处。
(7)《通信学报》使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允许第三方用户按照署名(BY)-非商业性使用(NC)-禁止演绎(ND)(CC BY-NC-ND)的方式共享,即发表后的文章可立即公开并永久在官方网站免费获取,允许用户阅读,下载,复制,打印,搜索或链接到文章全文,或将其用于其他合法用途。但在这些过程中必须保留作者署名、仅限于非商业性目的、不得进行演绎创作。同时作者可将论文用于其他任何非商业性的目的,不得盈利。
作者权益:稿件录用后作者需要与编辑部签订“版权转让协议”,将版权转让给《通信学报》期刊,但作者有权按照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C BY-NC-ND)允许第三方分享他们的文章(如存储于机构知识库),同时作者自己也可用于其他方面(非商业性)的目的,不得盈利。
(8)凡向本刊投稿者,均视作接受上述各项约定,本刊不再特别声明。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其他网络渠道,仅供欣赏,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涉及到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email:mlunwen@163.com),我们核实后会立刻删除。

上一篇:实用影音技术杂志征稿启事

下一篇:太赫兹科学与电子信息学报征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