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 精密工程》欢迎来稿和订阅,凡欲向本刊投稿作者,请先仔细阅读本征稿细则,以免延误作者的科研成果的即时发表。
一、办刊宗旨
《光学 精密工程》是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会刊,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由《光学 精密工程》编辑委员会编辑,其宗旨在于提高和传播光学及精密工程等领域原创性研究成果,并推广其实际应用。
二、载文范围及选稿原则
由于受学科领域以及办刊经费的限制,并非所有来稿均可发表。《光学 精密工程》只刊登经同行严格评议之后(实行二审制),认为与光学及精密工程等应用有关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光学精密工程》实行同行评议审稿制(三审制)。其编委和审稿人均是光学及精密工程领域、尤其是在其所从事专业方向有卓越造诣之专家。《光学 精密工程》所请每篇稿件的审稿人均严格地限制为所审稿件所述工作领域的专家。
《光学 精密工程》要求审稿专家,给出所审稿件全面的建议或意见。其中最基本的意见是:所审稿件是否是与光学及精密工程或光学应用有关的稿件?是否是原创性工作?工作及其表述是否正确无误?
稿件的选用基于以下一些因素(这些因素的选择随光学及精密工程学科的发展和《光学 精密工程》的发展而调整)。
1. 稿件所述工作要遵守法律和规范,尤其是保密法和著作权法。否则一切后果由作者自己承担.
2. 所述工作是与光学或精密工程应用有关的原创性工作,内容要正确无误,完整可重复。
3. 名词、术语、数学公式、图、表等的表达要按照国家标准或同行惯例,且明了无误。
4. 严格按照《光学 精密工程》文体格式,即写作规范写稿。
5. 语言要通顺明了,文章层次要逻辑分明。
6. 所引文献和相关材料要与本文研究有关,并要正确引用和给出适当的讨论。
并非所有满足上述因素之文章均可发表。《光学 精密工程》有根据学科原因及载文容量限制等原因退稿的权利,且并不一定就每篇退稿给出完整的说明。一般地,但并非必然地,审稿人和/或编辑会就稿件的各个部分和方面给出建议,以便作者完善稿件。同时也允许作者就审稿人和/或编辑人员的错误与审稿人和/或编辑直接讨论,并可进一步向主编申述。
三、关于稿费的说明
《光学 精密工程》为纯学术性、公益性刊物,办刊经费一直由主办单位承担。为了快速和更好地将作者的科研成果传播出去,根据国家规定和同行规例,向作者收取适当的发表费,以使刊物得以正常运行,请作者给予支持。具体收费待来稿录用发排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