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时间:2023-11-09 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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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学报》是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咸阳师范学院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综合性学术刊物。本刊设有《秦汉文史研究》《陕西方言与民俗文化研究》《历史学研究》《作家作品研究》《文艺理论研究》《科技史与科技传播研究》《数理科学与信息科学研究》《化学与材料科学研究》《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等栏目。

来稿要求:

(1)来稿要求有创新性,论点鲜明,论证充分,数据可靠。文章结构完整、条理清晰、用字规范。研究论文一般不少于5 000字,内容必须包括(按顺序):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8个)、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并附有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摘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标题层次分明,论文层次标题序号分别用:l;1.l;1.1.1;……表示。引文要求准确完整。

(2)论文摘要一般应写成报道性文摘或指示性文摘,报道性文摘应说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

(3)物理量符号和单位应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外文字母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的位置高低应区分明显。数学公式要使用MathType公式编辑器编写。

(4)文中图表要准确精致,且大小适中,线条均匀。图要求分辨率600 dpi,存为.tif格式或者.gif格式。幅面一般为h×w =50 mm×70 mm。通排的图宽w = 140~160 mm。坐标曲线图,要求刻度线向里,图内不要网格。表格建议用三线表,图表要有明确的图题、表题。

(5)参考文献应选用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未公开发表的资料文献请勿引用。文献序号以文中出现先后顺序编排。文后参考文献按照GB/T 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著录。

来稿一律由专家审阅,如两个月内接不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依据《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对稿件有修改权,如作者不同意对文稿作修改,请来稿时说明。稿件一经刊用,酌致稿酬并赠送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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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的著作权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者外,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如在编排过程中有所变动,须有正式函件,并有变动前后署名作者的签字,否则将影响刊出。如用笔名,请在来稿时告知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

投稿方式可采用邮寄(打印稿),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注明第一作者的性别、年龄、最高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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