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时间:2023-11-07 1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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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须知

1.《贺州学院学报》(季刊)系贺州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常设栏目主要有:

①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②南岭民族走廊研究:南岭民族走廊地区(桂北、粤北、湘南等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历史研究,等等。

③语言学研究:方言学、 音韵学、文字学、词汇学、词用学,等等。

④文学与艺术研究。

⑤经济与管理研究。

⑥高等教育研究:高校转型发展、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等等。

2.凡来稿请参照本刊网站上的“《贺州学院学报》投稿样式”并用word文字处理软件排版好,校对无误后通过本刊网站的作者投稿系统进行投稿。

3.稿件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文字精炼,使用规范汉字,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表格设计要合理,图片要清晰,并具科学性、创新性、探索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文稿字数以8500-20000字为宜。

4.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5.摘要250-300字,用第三人称撰写,不能使用“本文”“我”“笔者”等。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可选3-5个,“对策”“建议”“路径”等不能作为关键词。

6.引文务必准确无误,并注明出处。注释一般要求文末注,注号采用①、②、③等。参考文献置于注释之后,序号采用[1]、[2]、[3]等,并依次标明:注号、作者、篇名、刊名、出版年、期次、页码。具体参考文献须按标准著录,正文中也须用上角标标出引用文献的序号。

7.基金项目成果,请注明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刊发基金项目资助论文。

8.作者文责自负,不代表本刊观点。编辑部有权对稿件作适当删改。

9.根据作者对论文实际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本刊不刊发标注“通信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的人文社科类文章。

10.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自收稿之日起2个月内如未接到刊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请勿一稿多投,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

11.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超星”等,作者在自愿投稿我刊的同时即被视为同意授予我刊入选相关数据库的权利。作者来稿一经采用,即赠送样刊两册。

12.本刊不会以任何名义向作者征收审稿费、版面费等费用,未与任何机构合作征稿。所有刊发稿件将给予作者一定稿酬。

13.本刊不接收和刊发工作总结类稿件以及有错误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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