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学报》对稿件质量的要求
选题: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性、前沿性和重要性。
方法:具有科学性、恰当性、严谨性和合理性,鼓励创新。
内容:研究思路清晰,结构完整,论述具有逻辑性,文字表述流畅、准确,图表设计合理、规范,讨论具有深刻性、客观性和独立性,结论可靠。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对稿件的处理程序
本学报启用 “CNKI腾云期刊协同采编系统”投稿,系统外不接受任何投稿。来稿经编辑部初审通过后,可送交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正常情况下作者会在1个月内在稿件处理系统里查到处理情况,如果超出1个月还没有收到处理结果,请作者应与编辑部取得联系,在了解稿件处理过程的情况下,征得编辑部同意后,方可自行处理稿件。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对稿件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要求
投稿论文的所有作者按系统要求添加,确认通信作者并勾选。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除个人信息外,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为必填项:文章一经入库,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及作者排序不得更改。投稿人需为本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其他作者投稿无效。通信作者应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将依规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体育学院学报》“通讯作者”的界定标准,特作如下说明。稿件应按系统要求进行投稿。录用稿件“通讯作者”界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指导教师。稿件第一作者应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其在读期间或博士后工作站期间,在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其指导教师可以作为作者的“通讯作者”进行署名。指导教师应在论文研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投稿时需上传学生管理部门(如研究生院)或其他部门等能够证明师生指导关系的相关材料。第二,科研项目负责人。稿件第一作者为课题组成员,应在稿件中注明课题“基金项目”来源。作者应上传“课题立项书”附件,并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第一作者为课题组成员的相关证明,并盖章。若课题已结题,同时还应提供“结题鉴定证书”。录用稿件应是围绕该课题研究发表的相关成果,其课题负责人可以作为该稿件的“通讯作者”进行署名。第三,作为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根据研究需要,邀请第一作者参与科研工作,并给予研究经费、仪器设备、实验设计、研究思路及文章质量等支持及审核把关,担负文章可靠性责任人,可以作为该稿件的“通讯作者”进作署名。相关情况需由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编辑部对“通信作者”的界定标准以此说明予以执行。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关于稿件内容、版权、著作权的约定
作者所投稿件系作者(或课题组)独立研究完成,应真实可靠,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与行为。按学术研究规范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文稿不得包含任何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稿件的内容是真实的。
有关人体试验和动物实验的论文,在系统中投稿时需同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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