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中国名城》是由国家名城委创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支持的专业性、前沿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87年。2009年4月,江泽民同志为本刊题写刊名。《中国名城》杂志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4144 ;国内统一刊号:CN32—1793/GO ;邮发代号:28-155 。
《中国名城》现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科学引文数据库(SCD)收录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城科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会刊、国家名城委推荐期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秀期刊。杂志为月刊,每期96页,《中国名城》杂志辟有《特稿》《专题研究》《城市战略》《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营造》《保护案例》《中外名城》《名镇名村》《运河城市》等栏目,来稿以学术性研究型文章为主。稿件要求说明如下:
一、欢迎城市学、社会学、历史学、地理学、建筑学、规划学、园林学、设计学、经济学、美学等人文与科技学科以城市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学术论文、课题成果和调查报告等,不刊登纯纪实性作品和虚构题材的文学作品。
二、来稿不限于上述栏目和体系,欢迎有创新观点的论文,特别欢迎名城名镇名村建设与利用等方面的有创新观念的研究文章,来稿附查重报告(论文整体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三、每篇稿件一般不少于8 000字,欢迎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文字采用DOC文档或纯文本形式;解释性的图标、摄影作品一般不超过10张,可采用BMP、PSD、JPG、TIF格式,文件不小于1 000 kB,附图片信息的文字说明, 图表在文中位置需表示。
四、本刊以学术中立性为原则,公平公正地选发来稿,所刊文章不反映本杂志社的倾向,文中观点代表作者本人的立场,文责自负。
五、来稿凡经本刊使用,如无电子版方面的特殊声明,本刊视作同意授权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本刊支付的稿酬包含网络传播的使用费。
六、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及学历。为方便奉寄杂志及稿酬,另请作者务必写明详细的通联方式(联系电话、邮箱、邮址、微信号等)及银行卡信息。
七、来稿标题不超过20字(附英文标题),中文摘要250字以内(附英文摘要);关键词5个以上(附英文关键词);有基金项目的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文中标题序号以“1”“1.1”“1.1.1”表示。
八、关于注释、参考文献格式,参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标准》;原则上,参考文献不少于10条;参考文献不应采用网上论坛、BBS上的资料,以及未公开发表的“黑色文献”,确保引文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