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1)审稿来稿文责自负。本刊对来稿实行同行评议;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作者可书面申请复议。作者如欲改投他刊,请务必联系本刊,否则视为一稿多投。
(2)题目:应反映文章主要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不超过20个汉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缩写。
(3)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4)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献务必与原文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5)如论文属于基金项目,需注明基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及编号,多个项目间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6)摘要的长度应在300字以内,直接明了地阐述论文的创新之处或主要观点,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摘要不分段。
(7)来稿请同时寄送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并注明作者姓名、最高学历、职称、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8)计量单位和符号,一律按《法定计量单位》,如m2(平方米)、hm2(公顷)、kg(千克)等表示。
(9)同一注释里如需罗列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但依论证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献次序除外)。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所使用的句号以最后文献的语种所对应的格式为准。
(10)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清晰。
宁夏科技是一本由宁夏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的双月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