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一、《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是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本刊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理念,注重选题,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精神,力载新时期新阶段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关注现实,积极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体现特色,弘扬历史文化名城优势。本刊主要栏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名家学术论坛”、“经济学探索”、“法学研究”、“文学新视野”、“《尚书》学研究”、“近代以来中国研究”、“扬州文化研究”、“中古社会探微”、“语言文字学研究”等。竭诚欢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观点新、信息新、角度新、方法新等有新意的原创性理论研究文章赐稿,对现实有深入研究并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优先录用。
二、来稿选题需符合本刊栏目主旨和要求,来搞一般以10000字内为宜,按照“联系方式”分别发送至相关责任编辑邮箱,同时邮寄打印稿2份备查。由于人手有限,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3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稿件可自行处理。
三、本刊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作者需提供“作者简介”(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包括: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等,置于文稿首页地脚。同时来稿需有省级以上基金项目支撑,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项目内注明项目编号。
四、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摘要、关键词等须相应译成英文,附于文末。中文摘要文字应突出论文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思想观点,不得出现“本文”、“本人”等主观性评价语言,文字一般在200~300字以内。
五、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补充说明、注释应置当页下,且均应与所引原资料核对无误,标注格式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999年2月1日颁布试行的规范书写(详见附录)。
六、对拟录用稿件本刊有权作必要的删节修改,不愿接受删改者来稿时请注明。
七、来稿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未投他刊”字样,切勿一稿两投。为便于联系,来稿时请提供联系电话号码和E—mail。
八、稿件一经审定录用,即通知作者相关事项;出版后,按相关规定赠当期学报2册。
九、我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及中国期刊网,同有关中文期刊数据库签订了授权协议,凡经本刊正式发表的文章,本刊编辑部有权对其进行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如作者不愿意加入或授权,请向本刊编辑部提前书面声明,以便事先作出处理;未作书面声明者便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十、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可直接转载本刊文章,如不同意《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十一、投稿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室;邮编:225009;各学科栏目责任编辑及电子信箱附后。欢迎通过电话或电子信箱与我们联系。
附录:《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有关要求:
一、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须相应译成英文,并另附于文末。
二、提供“作者简介”,其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学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以上内容写于文稿首页地脚。
三、所投稿件应有省级以上基金项目支撑,并在文章首页地脚“基金项目”栏内注明基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用圆括号标注。如: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680)。
四、补充性说明、注释是对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必要补充,一律标注当页地脚,文中与地脚注码一律用①②③……标示。
五、凡引文出处一律列入“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参考文献一律用列方括号“[ ]”标示,文中引文序号用上标格式,应与文末参考文献序号须相对应,注明文献具体页码;同一文献在文中引用两次(含两次)以上的,页码标注在文中参考文献序号后,文末不再标注页码,如:引用两次及以上的文献,在文中应标注“××××××”[1]12;引用期刊文献,须在文末参考文献中标注该文献的起止页码。
参考文献为一般出版物的,标注项目依次为:主要责任者、出版物名称、文献标识代码[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文献页码(如引用两次以上的文献,引用文献页码在文中,此处仅标注年份);参考文献为期刊的,标注项目依次为:所引用的文献作者、文献题目、期刊文献标识代码[J].、期刊名称,期刊出版年份(刊期):起止页码。其他文献类型的标注基本要求同上,不同标识代码请查阅本网站“法规制度”栏目内相关“著录规范”文献。其余事项可电话咨询本刊相关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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