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沈阳建筑大学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本刊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扩展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本刊蝉联全国理工院校社会科学版优秀学报奖、教育部中国学术论文在线期刊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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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社会科学版学报的学术质量,促进刊物的改革、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录稿要求:
一、本刊主要刊登建筑学与美学、管理学、政治学与法学、语言文学、教育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学术论文。
二、刊用的稿件必须有创新见解。
三、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
四、凡涉及重大史实、引用革命领袖的语录、古诗文、人名、地名,请作者必须提供原件。
五、文稿务必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资料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练。论文标题应确切、简洁、鲜明,不超过20字。
六、来稿可投电子文档,一般不少于6000字,要求编排在A4纸上。所有文稿均请附中、英文题名,150字的摘要,3~8个关键词,作者的姓名及单位全称,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和学位。
七、本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所以来稿均请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撰写。
八、来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写出。
九、来稿如获得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设立的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请列出基金名称及编号。
十、请勿一稿多投,并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十一、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辑部最后审定。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必要时可以进行内容的修改。作者若不允许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内容修改,请在来稿时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