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一、新文献引证注释体例本着尊重作者长期形成的注释习惯和学科传统之精神,决定在注释体例上选用 “ 页下注释 ” ,特殊情况下,也允许使用 “ 文末参考文献 ” 注释体例。
二、引文注释的标示。引文分为直接引文和间接引文。无论是直接引文还是间接引文,正文中的注释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前(对专门词语作注释时,注释号亦紧随其后,大段引文区别字体者,注释号置于标点符号之后),序号用 ① , ② , ③ …… 依次标注。所有 “ 注释 ” 一律置于页下,以页为单位排列引证序号,每条注释另起一行,序号与正文中引文后的序号相对应。
三、注释的标注。本刊采用的主要注释类别及要求简括如下:
1. 著作文献:责任者(责任方式)/题名/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责任方式与题名之间一律用冒号;责任方式为 “ 著 ” 时可只注责任者,而省略 “ 著 ” 字。
2. 析出文献:析出文献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见)文集责任者(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3. 英文文献:项目与顺序与中文相同。责任者与题名间用英文逗号,著作题名为斜体,析出文献题名为正体加英文引号,出版日期为全数字标注,责任方式、卷册、页码等用英文缩略方式。
4. 古籍: (1) 抄本或刻本标注顺序为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名)/版本/页码。其中篇名、部类名为选项。原刻本标注版本信息,页码有两面,标注时应注明,上、下区分。 (2) 标点本、整理本、影印本标注顺序为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卷册、页码。 (3) 古籍中的析出文献标注顺序为析出文献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卷次/出版信息与版本/页码。
5. 期刊:责任者/文章题名/期刊题名/出版年、卷期或出版日期。引用中国大陆以外出版的中文期刊时,应在期刊题名后括注出版地。
6. 报纸:责任者/文章题名/报纸题名/出版日期或卷期(附出版年月)/版次。
7. 未刊文献 : 责任者/未刊文献题名/文献属性/编号/收藏单位/页码(选项)。
8. 电子文献: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更新或修改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9. 转引文献:责任者/原 文献题名/原 文献版本信息/原页码(或卷期)/转引文献责任者/转引文献题名/版本信息/页码。再次引证时的项目可以简化,即同一文献再次引证时只需标注责任者、题名、页码,出版信息可以省略。(更为具体的标注信息请登陆本刊网页:进行查询)
四、其他技术性问题。
1. 题目:不得超过 20 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不要使用 “ 试论 ” 、 “ 浅谈 ” 等谦词。
2. 署名:限定在 3 个作者以内。
3. 摘要: 200-300 字,是对文章精华的缩写,不出现第一人称及 “ 本文 ” 、 “ 作者 ” 等字样,不对文章的内容作自我评价,不使用修饰词。
4. 关键词:反映文章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 3-5 个,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
5. 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与职称或职务、所在城市与邮政编码,第三项内容请置于括号内。
6. 英文摘要:包括文章题目、作者(姓及名的首字母大写)及其单位、所在城市与邮政编码、摘要(中文摘要的缩写,不要逐一对应)、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