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河北师范大学主办的综合类期刊,双月刊。本刊为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主要刊登文史哲及社会学、经济学、法学、传播学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本刊倡导关注现实,对热点焦点问题提倡做专题研究,注重发表学术分量厚重、富于时代气息和人文关怀的学术成果。来稿篇幅一般应在10000字左右,重要选题可增加篇幅。欢迎国内外相关研究者投稿。
来稿要求及须知:
1.文章篇名:篇名应简明、确切,能概括文章的要旨。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2.作者署名与工作单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译文的署名,应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一位作者只标一个工作单位(二级单位原则上只标一个);若该作者有多个工作单位,其他的单位在作者简介中予以说明;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分号隔开,署名作者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3.基金项目与作者简介:来稿若属省部级及以上基金资助项目,须在文稿首页地脚处注明基金项目、项目名称、批准号;作者简介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已获得博(硕)士学位者标明博(硕)士学位,正在攻读博(硕)士学位者,标明博(硕)士研究生。
4.摘要与关键词:摘要是论文主要观点的摘写,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须用高度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全文的主要信息,忌用“本文介绍了”“作者认为"等用语。摘要一般300-400字;关键词是能够体现论文主要内容的标识性词语(可以是词,也可以是词组),以便于检索,须用一般性的词语。关键词一般为3- 5个,之间用分号隔开。
5.正文:正文中的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级。一般写法为一.(一).1.(1).1),不宜用圈码(如①②等)。引语与结语不加序号;选题必须具有前沿性,采用文献具有原始性及翔实性,理论与现实相结合、论证过程合理、结论具有创新性。层次清晰,结构完整。“引言”部分须有相关学术史的评述。凡在文章的任何部分、没有出现任何的相关学术史的内容,不予刊发。
用字须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
6. 注释:本刊从2021年第1期开始采用通栏格式,注释文献采用页下注。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以及著录引文出处。注释须采用原始资料,杜绝使用二手资料。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每页注释单独编码。著录项目要齐全,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标示。中国古代或外国文献的著者须标明其朝代或国籍,置于方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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