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19 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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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要求

(1)论文内容真实,文责自负,数据准确,无泄密。稿件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和技术性删改,对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则应征求作者同意。

(2)题名应简明、具体,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避免使用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3)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话,引号的句号在引号内;引不完整的一段话,即文字前面不是句号或文字从句中引,句号在引号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叹号、问号,一般放在后面一个引号里面。

(4)引证的参考文献限于公开发表的列入,并用单字母方式标示参考文献引用论文的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研究报告R,标准S,专利P,DB/OL-联机网上的数据库,其他Z)。

(5)文稿凡属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名称填写,投稿时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录用和发表。

(6)摘要用第三人称方式书写,不得使用“本文”和”作者(笔者)”作主语,不作自我评价,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体现文章的观点和依据。

(7)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单位及正文;文后将文章的创新点和闪光点列条总结,建议200字符以内。

(8)文中量和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各种符号、字母应注意正确标示大、小写和正、斜体,其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标点符号的使用要准确。

(9)注释是对文章标题、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位置在正文结束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10)文稿应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语言宜严谨、简洁,文献资料引用准确、规范。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是一本由贵州警察学院主办的双月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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