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正文各级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一位数后不加标点。
②参考文献只选最主要的,并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论著3-15篇为宜。
③中文摘要一般在400字以内,英文摘要在300个实词左右。
④作者单位用脚注方式(阿拉伯数字)书写在正文第1页最下方,写明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城市(或县)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必须在文末提交个人简介。书写格式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等。
⑤审稿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未收到答复,作者可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