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医学》务必提供第一作者的情况简介。作者简介一般包括工作单位、专业职称、邮政编码和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电话)等。
2、《广西医学》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新颖性、逻辑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层次清楚,数据准确,文字简练、通畅。论著字数不超过5000字(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下同),短篇报道不超过2000字,病例报告不超1000字,综述不超4000字。
3、《广西医学》文题力求简明,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尽量不设副标题。
4、摘要:论著、临床研究须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并冠以相应的标题,约150~200字。
5、关键词:论著和临床研究类稿件需标引3~5个关键词。
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