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间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代替。
[2]摘要应反映论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与结论,中英文摘要相互对应。
[3]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4]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和删节。
[5]文章标题须简洁、具体、鲜明,原则上不要加副标题(原则上不录用加副标题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5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