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刊物介绍
《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原刊名《国外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册》)创刊于1978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之一。本刊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本刊以报道国内外生物医学工程学领域的新技术、新进展与新成果为办刊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搭建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平台;拓展生物医学工程学科人才培养的交叉学科视野;引领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医工融合创新。
本刊主要报道领域有医学影像、医学物理、医学人工智能、神经工程、生物材料、组织工程、人工器官、纳米医学、生物信息学、再生医学、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等,设有“专家论坛”“论著”“综述”“标准与指南”“新技术新方法”等栏目。读者对象为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科研工作者、临床医生、高等院校研究生与本科生,以及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投稿方式与要求
1. 本刊不接收纸质投稿和邮箱投稿,请通过《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官网在线投稿即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进行投稿,本刊不收取稿件处理费,网上投稿成功后请邮寄以下材料:(1)介绍信及授权书:在本刊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稿介绍信》《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授权书》,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2)若此项研究为基金资助项目,需附基金项目批文复印件。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
2. 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来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练、重点突出,必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分析。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6 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
3.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委员会(单位性、地区性或国家性)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对于动物研究,所有研究人员需提倡人道地进行动物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动物实验的各项伦理条例,并提供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
4. 利益冲突。投稿时作者需提交利益冲突公开声明,具体说明各种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利益关系。作者对所提供的利益冲突公开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通信作者负责利益冲突公开声明表的签署。若所有作者认为不存在实际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应在文末声明“所有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5. 作者贡献声明。原创性论著必须提供作者贡献声明,声明中写明每位作者对研究的计划、实施和报告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如:直接参与(酝酿和设计实验、实施研究、采集数据、分析/解释数据),文章撰写(起草文章、对文章的知识性内容作批评性审阅),工作支持(统计分析、获取研究经费、行政、技术或材料支持、指导、支持性贡献),其他。
6. 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予以注明。基金项目分别以中英文注于中英文关键词下方。
三、稿件撰写基本要求
1. 题名。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5个汉字以内为宜,转行时避免将一个意义完整的词拆开,虚词(如“的”)尽量留在行末,而连接词(“和”“与”“及其”)不宜留在行末;最好不设副题名,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2. 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做改动,多位作者署名之间用1字空格隔开,不用逗号隔开。作者单位名称(具体到学院或科室)及邮政编码列于作者姓名下方,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原则上1位作者仅能标注1个单位(著录个人隶属的行政机构,如果作者隶属的行政机构与完成课题选题、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研究工作和提供研究条件的机构不一致,或作者隶属不同机构时,以提供研究条件和完成研究工作的机构为作者单位),确需标注多个单位的,需在投稿介绍信加盖所有著录单位的公章(所有公章盖在同一张纸上),且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资料来源单位。
3. 摘要。需附中、英文摘要。论著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及“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使用“本文”“作者”等主语。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
4. 关键词。每篇文章一般标注3~8个关键词。请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关键词不应使用缩写词,须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5.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1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
6. 文字用法。请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通用规范汉字表》。
7. 统计学方法。(1)统计学符号:统计学符号按《统计学词汇及符号》(GB/T 3358.1—2009)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2)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 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1,Q3)或M(I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3)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4)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描述为对比组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不应描述为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差异;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统计量和P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等);P值为0.000时应写为P<0.001。当涉及总体参数估计(如总体均数、总体率、RR值、OR值、HR值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统计量、P值)的同时,给出95%置信区间。
8. 图表。图表均随文排,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1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组织(病理)学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9. 计量单位。执行《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和使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1 mmHg=0.133 kPa)。
10. 数字用法。执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5位数字时,每3位空1/4个汉字空。序数词、年份、页数、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
11.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综述参考文献以25~50为宜,要求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内公开发表的国内、外文献(其中近5年文献占2/3以上),以期刊为主;论著参考文献以10~25篇为宜。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之间用“,”隔开。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对有DOI编码的文章必须著录DOI,列于该条文献末尾。参考文献为中文时,必须使用中英文双语著录。
四、稿件处理
1. 审稿制度。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辑委员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
2. 稿件处理时限。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两投,作退稿处理,同时作者将被列入学术不端管理名单。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属于一稿两投,但作者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3.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未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4. 撤稿。对于存在以下问题的稿件编辑部有权在论文发表后撤稿。(1)已经证实论文存在较严重的不可信、学术不端(包括捏造数据和篡改数据)或者非主观的错误,以至于该论文所报道的发现和结果不可信;(2)论文存在剽窃问题;(3)论文所报道的研究违反医学伦理规范;(4)重复发表;(5)在稿件发表流程中存在严重缺陷。一经查实,编辑部将按照《关于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发表后撤稿的推荐规范》的要求处理。
五、“快速通道”发表
对约稿和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的创新性书面说明、省部级或以上图书馆的查新报告及2位专家(非本单位)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
六、论文授权及相关费用
1.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全体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授权书》后,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2. 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相关发表费用。需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送当期杂志2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