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卫健委印发《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医卫从业人员评审职称有了新的要求和优惠政策。
里面提到:建立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主治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服务的新机制。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注册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和全科等临床专业的主治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之前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服务满6个月,并在院前急救服务结束时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院前急救服务证书,可代替到基层服务1年,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审时作为加分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加强医疗卫生与公共卫生的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和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完成医防融合交叉培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培训时间计入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时间。
从今年开始,北京就把参加医防融合培训作为晋升副高的必备条件之一。
根据《北京市医防融合培训方案(2020年-2022年)》 ,培训包括课程学习、实操培训和顶岗锻炼三个培训模块,累计培训时间6个月。
顶岗锻炼中,培训对象可到经认定的培训基地(包括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进行短期研修和顶岗锻炼,在晋升副高职称前累计不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