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子处世哲学产生的社会背景
老子处在我国历史上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阶段。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在这一时期凸显出来,表现在世人眼前的就是战争频发,朝不保夕,以往的一切正常秩序都遭到破坏。《老子》似乎满怀恐惧和慨叹在总结着历史上的成败、存亡、福祸、古今之道:“长治久安的氏族社会的远古传统正在迅速崩毁,许多邦国在剧烈争夺,许多在争夺之中变得强大,然后又很快地失败和覆灭了。”“金玉满堂,莫之能守”。面对这样的社会,老子认为要一切任其“自然”,少私寡欲,“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他社会的认为动乱和人的各种祸患,都集中在“争”,和“为”上。那么要维持生存就要不争,无为,要“守雌”、“贵柔”、“知足”,以退为进,在忍让和委屈中以求得生存的可能和积蓄力量,这也是中国的一种传统智慧。这种清醒冷静的理智生存方法,在朝不保夕的社会生活环境的确是一种切实的带有很高智慧的处世方略,但也从侧面给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的沧海桑田的变化和人民生存的困难。
二、老子处世哲学的天道观依据
老子“为而不争”的处世哲学,不仅有其存在的社会依据,还和老子的“道法自然”的天道观有关。他的处世哲学是以他的天道观为基础而建构的。在老子的哲学中最高的范畴是“道”。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下万事万物都循道而行,而道是自然而然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是“自然无为”、“为而不争”、“天之道,不争而善胜”,这种天道观落实到处世哲学上就表现为“无为”和“为而不争”。老子这里的“无为”并不是真正的无所作为,它是和“为”相对的而言的。《文子·自然》篇说,无为者,“谓其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公,推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无为”是不妄为,是没有私心的为,是按照自然规律的为,是“无为而无不为”,按道的规律为以达到无不为的目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的“无为”贯彻到人的处世哲学上就是“不争”。“天道无为,无为而不争。”以“无为”的涵义来看“不争”,则“不争”也不是一味的毫无意义的退让,不争与争也是相对而言的,不争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暂时的手段而已。“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老子看来,人在社会上处事,不争要比争的方法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从社会方面看更是如此,在一定的时期中,人不争而顺道处事能使社会得到稳定的发展,他在一定程度上将我国春秋时期社会的大动荡归结为人的“争”,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老子给“不争”很高的地位,“夫为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是一种以退为进的处世智慧。老子认为不争是符合于道的智慧,是道贯彻到日常生活中的体现,是最高的维持生存的法则。由此可见,老子的处世哲学是以他的天道观为基础的,也可以认为他的处世方略是其天道观在人生存中的体现。
三、老子处世哲学的基本方略
《老子》一书中不仅阐述了他的不争的处世思想,还进一步论述了要如何不争,如何以不争为手段达到在乱世中保其身而达到生存的目的。通观全书,可以看到老子关于处世方略的基本方式方法。
(一)“贵柔”
在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他都非常重视“柔”的概念。“守柔日强”,老子所说的“柔弱”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软弱无力的浅层认识,而是始终蕴含着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量。“柔体现在人性上就是一种韧性的抗争以及谦虚容物,包罗万象,能屈能伸,胸襟博大的人格魅力。”“天下莫柔弱与水,而坚强者莫能胜之”,老子以水作喻,说明柔弱胜刚强的道理。《老子》再三强调:“兵强则灭,木强则折”,“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而以下为基”等。老子之所以要不断地强调“柔”的力量,是因为他认识到了物极必反的原则。“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过分地向强壮发展是不合于道的,是必然要走向灭亡的。要人们注意到只有处于“弱”、“柔”的一方,才不会被战胜,才能在生活中保全其身。这也就是告诫人们不要时刻都争强好胜,那样最终会害了自己,“强梁者不得其死”,而要善于隐藏自己的力量和优势,要“守雌”、“贵柔”、“知足”,这样就能在纷乱的社会中保持自己。老子的这种处下的生存智慧和中国传统的为人处世原则有相通处,也和儒家的“极高明而道中庸”思想有相似之处。这种以退为进的守柔处世学问,是一种维护生存的辩证法。物极必反,“柔弱”与“刚强”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老子是从“柔”的一方面出发,不断地积蓄力量,在忍让中求得生存,以达到最后的胜利。与一味争强相比,这是一种更加冷静和理智的生存方式,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最终目标,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而我们在和周围的人相处时,“守柔”是必须的,你不能时刻都要求别人都遵循你的原则。相互之间的妥协是必须的。在老子的“为而不争”处世哲学中,“贵柔”是其重要的内容。不懂得“守柔”的话,不争更加难以谈起。